Page 116 - 土木工程应用技术与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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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一)施工过程质量验收

                 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应将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进行验收。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主要是指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1.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的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与各个专业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明确规定了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分项工程检验批
            量的抽查办法和抽查数量、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方法、检查内容和

            允许偏差,以及各分部工程验收的方法和需要的技术资料等,同时,对涉及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内容以强制性条文作出规定,
            要求坚决、严格遵照执行。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分部工程是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
            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在施工过程中随完工随验收,并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

            记录和资料;单位工程作为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完整的建筑产品,进行竣工质量
            验收。
                 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包括以下验收环节,通过验收后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

            录和资料,为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1)检验批质量验收

                 所谓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
            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
            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

            次、二次抽样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判定;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

            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主控项目的验收必须从严要求,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
            结果,主控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除主控项目外的检验项目称为一般项目。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根据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按要求填写,现场检查原始记
            录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保留,并可追溯。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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