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化工安全生产与环保技术
P. 158
第六章 煤化工安全生产管理
火危险性分析或者动火分析时间不符合要求、分析化验结果不准确、动火作业前
的隔离措施不当、不按动火作业规程进行动火作业、防火、灭火准备工作不到位、
监护措施不得力等因素,都能酿成火灾爆炸等事故。
(二)煤化工企业存储过程安全风险
煤化工企业生产中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副产品)、产品等易燃、易爆、
有毒等危险介质在存储过程中可能产生如下的安全风险。
1. 储存场所的安全风险
存储煤化工企业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介质的罐区、库房、站房等均为
危险场所。如果易燃、易爆等危险介质发生泄漏,其蒸气与空气在一定范围内形
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火源,就有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甚至影响周边
建构筑物或生产设施设备。如煤制甲醇企业中的甲醇粘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有
较强的流动性。同时由于甲醇蒸气的密度比空气密度略大,有风时会随风飘散,
即使无风时,也能沿着地面向外扩散,特别是甲醇储罐一旦破裂,突遇明火,就
可能导致火灾。因此,煤化工企业存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介质的场所应设
置在厂房的边沿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并根据物料的理化特性、储罐、库房
结构、容量、消防力量及操作要求等因素,应与其他的建构筑物、生产设施设备
之间应按具体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和防爆要求。
2. 建筑设施的安全风险
煤化工企业涉及的大多危险介质发生火灾、爆炸或毒气扩散的危险性较大,
且大多危险化学品对储存场所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都有要求,为了保障周围
邻近建构筑物或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因此存储危险化学品必须设置专用罐区、
库房等场所,其耐火等级、建筑结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并根据物质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安全出口、防火、防爆、泄压、报警、
自动联锁、紧急切断、灭火、喷淋、防雷、防高温、防静电、防护围堰等安全
设施。
3. 混存的安全风险
大多煤化工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且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也
一样。因作业人员缺乏相应的安全保管知识,或者因企业储存场地不足,造成特
性互相冲突的危险介质任意混存在一起,其危险系数将会增大。如甲醇气瓶与氧
气瓶混存,因甲醇易挥发、易燃,在空气中即可燃烧,与氧气接触,一旦遇到各
·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