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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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环境监测概述
了重要指导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未来,全社会一定会不断加大对环境监测
领域投入,使之更加有效和具体地为我们环保事业服务。
第四节 环境监测网络
一、监测网络建设法规
1983 年 7 月 21 日,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颁布的《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城
环字〔1983〕483 号)(以下称《监测条例》),依据国务院国发〔1981〕27 号文“由
环境保护部门牵头,把各有关部门的监测力量组织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全国监测网
络”要求,建立环境监测网。其中第 26 条规定,全国环境监测网分为国家网、省级网、
市级网。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测管理机构负责环境监测网的组织和领
导工作,国家、省级、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分别为国家网、省级网、市级网的业务牵头
单位;各大水系、海洋、农业环境监测网属国家二级网。国家环境监测网由省级环境
监测机构、国家各部门专业环境监测机构和各大水系、海域监测网牵头单位组成,省
级网、市级网分别由相应单位组成,环境监测网各成员单位互为协作关系。第27条规定,
环境监测网的任务是联合协作,开展各项环境监测活动,汇总资料综合整理,为向各
级人民政府全面报告环境质量状况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
2007 年 7 月 25 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称《管
理办法》)第 9 条规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环境监测代表性分别负责
组织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环境监测网,分别委托所属环境监测机构负责运行。
第 10 条规定,环境监测网由各环境监测要素点位(断面)组成,环境监测点位(断面)
设置、变更、运行、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各大水系或区域点位(断
面)属国家级环境监测网。
《监测条例》规定了全国环境监测网的级别、主管部门、牵头单位、协作关系、
主要任务等。《管理办法》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网的组织、运行机构、监测点位(断面)
及其设置,变更 . 运行管理等。
二、监测网络现状与问题
(一)环境监测网络现状
1. 环境空气监测网络现状
为评价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20 世纪 80 年代至 90 年代原国
家环保局建立了由 103 个城市组成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2009 年末,已发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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