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P. 41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Practical Techniques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Pollution


                 (三)监测点位训整要求
                 1. 监测网络实施目标
                 (1)环境空气监测网络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包括:地级以上城市(含县级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340 个城市)、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监测网(14 个省、自治区

             自然保护区)、国家农村自动监测网(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点位)、国家酸
             沉降监测网(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431 个监测点位)、沙尘天气影响环境空气质
             量监测网(1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82 个地级市、县、旗),以及城市温室气体试

             验监测网(4 个直辖市、27 个省会城市)。
                 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监测网、国家农村自动监测网、城市温室气体试验监测网,依
             据国家共监测点位布设需要和环境保护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由国家组织实施。
                 国家酸沉降监测网,依据《关于确认国家酸沉降监测点位的通知》(总站气字

             〔2009〕13 号文件)规定的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实施。
                 沙尘天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依据《关于印发〈2009 年全国沙尘天气影响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总站气字〔2009〕48 号)文件规定的

             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实施。
                 《空气监测点位调整方案》规定: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监测网、国家农村自动监测网、
             国家酸沉降监测网、沙尘天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暂不调整,仅涉及地级以上城
             市(含县级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调整。
                 (2)地表水监测网络目标

                 全国国控监测点位(断面),针对十大流域 759 个地表水国控省界、国界、入海口、
             支流汇入口、河流入出湖库口、背景、趋势监测断面,其中:河流断面 602 个,湖库
             断面 157 个,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调整部分不合理国控监测断面,扩大覆盖流域或水系,

             尤其重要支流、重大水利工程水体、跨界河流、重要湖库和饮用水水源地国控监测断
             面数量,增强流域或水系监测断面分布的均衡性和代表性,不断满足全面反映地表水
             环境质量,说清水污染现状、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需要。
                 2. 监测网点设置目的

                 (1)环境空气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以下称《空气监测规范》)第 5 条规定:
             设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点主要监测目的有:首先,确定全国城市区域环境空气
             质量变化趋势,反映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其次,确定全国环境空气质量

             背景水平,以及区坡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再次,判定全国各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
             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最后,为制定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 30 •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