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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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与发展
(4)生态监管不断强化带来的新需求。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赋予生态环境部生态资源监管者的职责与定位,围绕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整体观,强化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
生物安全管理、生态保护全过程统一监管。这对生态质量监测体系提出了迫切需
求,亟须建立与改革背景下生态监管职能相适应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和评价监管
体系,为维护生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5)环境监测监控一体化发展的新要求。当前仍处于污染防治“三期叠加”
的重要阶段,面临的环境问题更加复杂多元,环境管理对环境监测监控一体化的
精准支撑需求愈发强烈。为努力说清环境问题的污染来源和成因、各类污染源的
排放情况、环境变化与产业结构、治理水平的相互关系、环境变化与资源能耗的
相互影响,亟待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与污染源关联分析能力,丰富监测服务产品,
为精准治污、精准管控、精准执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2. 存在问题
(1)生态环境监测精细化支撑不足。随着污染防治向精准、科学、依法深入
发展,生态环境监测能力难以满足精细化支撑要求。颗粒物组分与光化学监测站
点较少,污染物来源与成因分析基础薄弱。水生态监测难以满足环境管理需求。
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尚处于探索阶段,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环境的迫切需求。
水质、噪声等领域监测自动化水平有待提升。遥感、微型传感器、智能实验室等
新一代感知技术及人工智能、5G 通信、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尚未在监测领
域广泛应用。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污染溯源、来源解析等监测数据深
度挖掘水平有待提升。
(2)生态质量监测存在短板。生态环境监测与自然资源监测权责边界模糊,
生态资源所有权和监管权行使操作方式没有达成共识,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
划机制尚未建立,网络监测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缺乏
生态质量监测数据的融合分析和综合评估。统一、完善的生态质量监测技术体系
尚未形成,监测指标、监测手段仍需丰富。全国生态质量监测能力严重不足,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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