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矿山地质灾害与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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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灾害与环境治理

            演练、参观展览、安全影视、看录像等。

                 坑口(车间)教育是坑口(车间)负责人对新分配到坑口(车间)的工人进行采场安
            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有:采区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采场危险地区及事故隐患、有毒有
            害作业的防治情况及安全规定;采场安全生产情况及问题;曾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防范

            措施等。教育方法一般由采场安全员讲解,实地参观、进行直观教育。
                 班组安全教育是工段长、班组长对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到了固定岗位开始工作
            前的安全教育。新的井下作业职工,在接受了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

            安全工作经验的师傅带领下工作满 4 个月,并再次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教育的主
            要内容有:本工段或班组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及安全操作规程;工段、
            班组的安全生产守则及交接班制度;本岗位易发生的事故和尘毒危害情况及其预防和控制

            方法;发生事故时的安全撤退路线和紧急救灾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教育的
            方法采用讲解、示范等师傅带徒弟的方法。

                 (2)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
            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
            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 3 年复审 1 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
            事本工种 10 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

            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 6 年 1 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必须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
            核管理规定》。

                 金属非金属矿山特种作业有:
                 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指安装井下局部通风机,操作地面主要扇风机、井下局部
            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操作、维护矿井通风构筑物,进行井下防尘,使矿井通风系统正常

            运行,保证局部通风,以预防中毒窒息和除尘等的作业。
                 尾矿作业,指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抽洪和排渗设施的作业,适用于金属非

            金属矿山的尾矿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
            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指操作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
            矸石和物料,及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指在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的稳定性,撬浮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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