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矿山地质灾害与环境治理
P. 147
矿山地质灾害与环境治理
爆破安全:爆破基本知识,包括爆破的概念、爆破器材、起爆方法、矿山爆破方法;
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爆破有害效应及爆破安全防范措施;常见爆破事故防范措
施;典型事故案例。
排土场和尾矿库安全:排土场安全生产要求,包括排土场的概念,常见病害,安全作
业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尾矿库安全生产要求,包括尾矿库的概念,常见事故、病害及其
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机电安全:用电安全;矿内提升运输安全;机械操作安全;典型事故案例。
职业病防治: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证的概念;尘肺病及其他矿山常见的职业
危害及防范措施;健康监护要求;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现场急救: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包括火灾、透水、冒顶
片帮、中毒窒息、滑坡坍塌等事故的应急处置);防险、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创伤急
救;典型事故案例。
③培训时间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的培训时间,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和学时,
地下矿山不少于 72 学时。
④日常安全教育
要使全体职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应对职工进行日常的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
矿山企业每年应对职工进行不少于 20 学时的在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和形
式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矿山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各种形
式的安全活动、班前会、每周安全活动日等;召开事故分析会、安全交流会,特别是典型
经验交流会和典型事故教训分析会;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利用安全教育室举办安全展览,
播放安全电影、录像等。
⑤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要进行新的操作方法、操作规程、安全
管理制度和防护方法的教育。
职工调换工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⑥各级管理干部、安全员安全教育
各级管理干部、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矿山企业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是:国家矿山安全
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技术知
识;本企业、本单位及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区域、危险源、职业危
害以及容易引起事故和职业病的类别及触发条件;预防事故、职业病的对策和措施。同时,
还应学习与掌握发生灾害时,防止灾害扩大、减少损失的措施。教育可采用脱产学习、集
中学习或现场演示、座谈、讨论、看文件等方式。
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