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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灾害与环境治理
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效果。
四、矿山地质保护的措施与具体工作
(一)矿山地质保护的措施
1. 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促进区域矿产勘查开发的合理布局
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增加产能,提高效益。通过矿山企业技术改造和机制转
换,鼓励在矿山开发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应用成熟技术和高新技术,提高矿山开发水
平。实行规模开发,提高集约化水平,淘汰落后、分散的采矿能力。依法清理关闭无证开
采、污染环境、浪费资源、不具备安全办矿条件的矿山企业。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发展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山企业集团,继续支持和帮助非国有矿山企业的发展。
促进区域地质矿产勘查与开发的合理布局。西部地区重点开展石油、天然气、煤层气
优质煤、铜、金、优质锰、钾盐、地下水等矿产资源的商业性勘查,推动西部地区石油、
天然气、有色金属、钾盐、磷等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深度加工,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
势的转化。中东部地区重点挖掘矿产资源潜力,强化综合利用,拓展矿产资源加工产业链,
充分发挥中东部地区非金属矿产开发的区位、技术优势,提高非金属矿产的深加工水平和
集约化利用程度,开辟新的应用领域,增强市场竞争力。
2. 加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力度,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矿产资源规划应当贯彻“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的基
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对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地区布局、结构调整、保护与合
理利用等进行统筹规划,引导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符合市场需求的矿产资源,提出有效保护
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调控措施。
编制的矿产资源规划,要符合中国国情、地区区情和矿产资源实际,密切结合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规律,切实可行。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
益和环境效益,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区经济发展、其他自然资源利用和生态
环境保护的关系。
矿产资源规划自上而下编制,下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必须以上级矿产资源规划为依
据,并与上级相关规划相一致,与同级相关规划相衔接。下级矿产资源规划服从上级矿产
资源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行业性规划和地区性规划服从全国性规划。要实施好
国务院及各级政府批准的各类矿产资源规划,不断完善政策,加快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
跟踪和监督。高度重视西部的矿产资源规划,切实保护西部矿产资源。坚持开发和保护并
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布局,积极勘查。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矿产资源规划或
擅自修改矿产资源规划的行为。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与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四统一,防止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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