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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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乡村振兴产业






                   第三节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对乡村振兴的影响




                 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历程、目标

                 (一)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历程

                 1. 改革开放之初:乡村产业发展出现雏形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首次实现了土地的两权分离,
            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来,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农户可以通过承包来获得土地的经营

            权。这一制度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不仅打破了“大锅饭”的计划经济旧体制,
            而且极大地激发了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促进了农村劳动

            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的雏形。这种生产方式解决了温饱,
            但温饱解决之后如何进一步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释放经济活力,仍是当时需要考虑的问
            题。1979 年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要积极试办农工商的联合企业”,农工商

            三者的联合从狭义来看是对农业领域进行全方位的综合经营,将农业的产、存、运、销结
            合起来,从广义来看,是结合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前端部门(生产与供应生产资料)、中心
            部门(农林牧副渔)和后端部门(加工销售农产品),实行综合经营的农业经济组织。改

            革开放之后,我国农工商三者的联合发展意味着农村地区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了
            新的起点。
                 2.20 世纪 80 年代:乡镇企业引领农村产业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农村生产力大幅提升,更多的农产品需要进入市场交易,以
            农业买卖为基础在农村周围形成了商品集散点。但是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和交易方式的多

            样化,农民逐渐认识到了单纯依靠农副产品的交易很难使得自身收入获得更大幅度的提升,
            为此,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以农产品的交换为基础,依托农业和它的延伸产业,乡镇企
            业成为我国最早出现的农业和其他产业融合的组织模式,这也是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要求。

            在 1984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中央明确提出社队企业(即乡镇企业)对于农村经济的发
            展有着重要作用,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兴起的饲料工业、食品工业给予积极的指导和

            扶持。文件还要求,农村地区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均“按照互惠的原则,通过提供当地
            农民需要的各种服务,为促进商品生产发展、加强工农联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
            的贡献”,进而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提出要改名社队企业

            为乡镇企业,指出“乡镇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国营企业的重要补充。”
            此外,国家还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工农互动发展的相关政策。这一时期,我国的乡镇企
            业发展的环境得到了大大改善,一、二、三产业也由计划经济时期的割裂局面转变为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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