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P. 109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已经成为生态环境管理的“顶梁柱”。特别是“十三五”时期,以国家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为重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体制机制、服务效能等
方面均取得明显进展与成效。
(一)网络建设显著提升
“十三五”期间,中国已形成要素齐全、覆盖全国、功能完善的国家生态环
境监测网络。已建成由 1436 个城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82 个降尘监测站点、
96 个区域监测站点、16 个背景监测站点组成的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建成由
2767 个国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组成的国家地表水质量监测网络,其中国家地表
水考核断面(以下简称国考断面)1940 个,入海控制断面 195 个,趋势科研断面
717 个,跨界断面 956 个。已建设 1881 个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全面联
网运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共建成近 8 万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
覆盖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其中,生态环境部按照“说清现状、兼顾风险”的目标,分别布设了 2481 个背景
点、20006 个基础点、16393 个风险监控点;建成了由 63 个生态状况地面监测站,
以及环境一号A/B/C卫星和高分五号卫星组网组成的卫星遥感和地面监测相结合、
全国与典型区域相结合的国家生态质量监测网络。
(二)体制机制初步理顺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持续深化生
态环境监测改革,初步理顺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职能,将海洋、地下水、入河
(海)排污口、水功能区、农业面源、温室气体等要素纳入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体
系通盘谋划。全面完成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推动实施市县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有效保证环境监测与评价的独立、客观、公
正。全面放开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在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全面参与企业自行监测、
在线监控设施运维、环保验收监测等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监测服务,
100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