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1 - 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与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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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与造价控制
推进水利事业的稳定发展。
3. 明确职责权限的要求
水管单位应该发挥主体地位,明确职责权限的新要求,采取委员会统一管理,
下级部分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的主体职责范围,同时给基
层单位更多的权力,让水管单位、养护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分工明
确的基础上进行权责清晰化管控。实际上水管部门作为运行管理的主体,应该对
其工程内容全部负责,也可以被视为运行管理的项目法人,包括水事案件处理、
工程标准实施、水量调度、防汛工作安排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监督执行,
参与到工程运行管理与保护的过程当中。而维修养护单位也需要及时地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按照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总体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条件下,水利工程建设的运行管理可以有效地明确不同单位的职责,管理部门的
主体地位得到巩固,分级管理部门则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一方面保障了
运行管理质量,另一方面也让资金管理工作更加合理。
4. 工程建设与管理结合的创新机制
工程建设当中,需要明确建设工作是为了运行管理而服务,所以我们应该将
建设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水管单位按照工程管理的标准,在规划工作
中对设计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议,同时按照运行管理的标准创造优势条件,也可以
解决当前工程面貌较差或防洪能力过低的缺陷,分期、分段地解决工程的实际问
题。在这一方面可以参考荷兰所执行的水利工程管理机制。荷兰在整个体制当中,
不同部门的管理职责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在区域层面上进行了建设工作与管理
工作的不同要求,建立了水董事会这一经济独立的水管理机构,也发挥了良好的
促进作用。要做好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有相关体制的支持,为此,
要根据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且可行的运行管理安全机制,并制定相
应的规章制度。如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可以制定安全责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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