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6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P. 186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4.3.1.1 查验申报主体身份信息是否与检疫申报单相符。
               4.3.1.2 查验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

           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及相关动物疫病发生等情况。

               4.3.1.3 了解饲养户养殖及相关动物疫病发生情况。
               4.3.1.4 查验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3.1.5 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

           或运输的,或者展示、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查验动物检疫证明是否真实、

           进出场记录是否完整。

               4.3.1.6 查验运输车辆、承运单位 ( 个人 ) 及车辆驾驶员是否备案。
               4.3.2 生皮

               4.3.2.1 按照 4.3.1.1—4.3.1.3 规定查验相关材料。

               4.3.2.2 查验消毒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4.4 临床检查

               4.4.1 检查方法

               4.4.1.1 群体检查。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动物群体

           精神状况、呼吸状态、运动状态、饮水饮食情况及排泄物性状等。

               4.4.1.2 个体检查。通过视诊、触诊和听诊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动物个
           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腹部及体表淋巴结,排泄

           动作及排泄物性状等。

               4.4.2 检查内容
               4.4.2.1 出现特有的狂躁、恐惧不安、怕风怕水、流涎和咽肌痉挛,最终发生

           瘫痪而危及生命,怀疑感染狂犬病。

               4.4.2.2 出现原因不明而突然死亡或可视粘膜发绀、高热、病情发展急剧,死

           后天然孔出血、血凝不良,尸僵不全等,怀疑感染炭疽。


           176
           176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