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7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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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最初调查
                 4.1 目的

                 核实疫情、提出对疫点的初步控制措施,为后续疫情确诊和现地调查提供依据。

                 4.2 组织与要求
                 4.2.1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养禽场 / 户怀疑发病的报告后,应立即指派 2 名

            以上兽医技术人员,携必要的器械、用品和采样用容器,在 24 h 以内尽快赶赴现场,

            核实发病情况。

                 4.2.2  被派兽医技术人员至少 3 d 内没有接触过高致病性禽流感病禽及其污染

            物,按 NY/T 768 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4.3 内容

                 4.3.1 调查发病禽场的基本状况、病史、症状以及环境状况四个方面,完成最

            初调查表(见附录 A)。
                 4.3.2 认真检查发病禽群状况,根据 NY 764 做出是否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

            初步判断。

                 4.3.3 若不能排除高致病性禽流感,调查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

            构并建议提请省级 / 国家级动物流行病学专家作进一步诊断,并应配合做好后续

            采样、诊断和疫情扑灭工作;
                 4.3.4 实施对疫点的初步控制措施,禁止家禽、家禽产品和可疑污染物品从养

            禽场 / 户运出,并限制人员流动;

                 4.3.5 画图标出疑病禽场 / 户周围 10 km 以内分布的养禽场、道路、河流、山岭、
            树林、人工屏障等,连同最初调查表一同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5 现地调查

                 5.1 目的

                 在最初调查无法排除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情况下,对报告养禽场 / 户作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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