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5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P. 385

接种后 18 个月(猪接种后 6 个月)进行。
                 5.2.4 监测结果的处理

                 按要求使用和填写监测结果报告,并及时上报。

                 判断为患病动物时,按第 4 项规定处理。
                 5.3 检疫

                 异地调运的动物,必须来自于非疫区,凭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

            合格证明调运。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对调运的种用、乳用、役用动物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

            合格后,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调入后应隔离饲养 30 天,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
            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5.4 人员防护

                 饲养人员每年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布病的应调离岗位,及时治疗。
                 5.5 防疫监督

                 布病监测合格应为奶牛场、种畜场《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或审验的必备条件。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奶牛场、种畜场的检疫净化情况监督检查。

                 鲜奶收购点(站)必须凭奶牛健康证明收购鲜奶。

                 6 控制和净化标准
                 6.1 控制标准

                 6.1.1 县级控制标准

                 连续 2 年以上具备以下 3 项条件:
                 6.1.1.1  对未免疫或免疫 18 个月后的动物,牧区抽检 3000 份血清以上,农区

            和半农半牧区抽检 1000 份血清以上,用试管凝集试验或补体结合试验进行检测。

                 试管凝集试验阳性率:羊、鹿 0.5% 以下,牛 1% 以下,猪 2% 以下。

                 补体结合试验阳性率:各种动物阳性率均在 0.5% 以下。


                                                                                    375
                                                                                    375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386   387   388   389   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