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现代档案管理与档案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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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
(二)科学性原则
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指导,结合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律,制
定切实可行的标准规范。充分考虑档案管理系统的功能需求和技术特点,运用先
进的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确保标准规范具有合理性和前瞻性。例如,在档案分
类标准制定中,采用科学的分类方法,如职能分类法、问题分类法等,结合本单
位的业务特点和档案形成规律,构建合理的档案分类体系,便于档案的整理、检
索和利用。
(三)统一性原则
在一定范围内,确保档案管理标准规范的统一,避免出现标准不一致、相互
矛盾的情况。统一档案管理的术语、定义、代码、格式等,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
规范化和标准化。例如,统一档案著录格式,规定档案著录项目、著录符号、著
录文字等,使不同单位、不同人员著录的档案具有一致性,便于档案信息的交换
和共享。
(四)适用性原则
制定的标准规范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档案管理特点和差异,确保标准规范
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实施。例如,针对企业档案管理和机关档案管理的不同需
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标准规范,企业档案管理规范可侧重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
关档案的管理,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则突出政务文件档案的管理要求。
(五)协调性原则
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应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与国家和行
业的档案管理标准、信息化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等保持一致,避免出现冲突。同
时,内部各项标准规范之间也要相互协调,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例如,档案信
息化标准规范要与国家的信息技术标准相协调,确保档案管理系统与其他信息系
统能够实现互联互通;档案安全标准规范要与信息安全相关标准相配合,共同保
障档案信息的安全。
二、标准规范制定流程
(一)需求调研
确定调研对象:对档案管理涉及的各类主体进行全面调研,包括档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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