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现代档案管理与档案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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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档案管理基础理论
三、现代档案管理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档案管理的重建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非常重视开展党政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1949
年 11 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成立档案科,负责中央政府机关的档案管
理工作。同年,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改名为档案馆,推进历史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1952 年 4 月,中共中央决定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开办档案专业、培养档案干部,
11 月中国人民大学专修科内开设档案班,标志着新中国第一个档案高等教育机
构的诞生,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培养了专业人才。1954 年 11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设立国家档案局,统一领导全国的档案工作。同年 12 月,
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在京开幕,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
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为全国档案事业的建立提供了制度保障。
1956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
针对档案工作的法规文件,强调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原
则和任务,推动了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在此期间,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
纷纷建立档案管理机构,收集整理历史档案和现行档案,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二)改革开放后档案管理的创新与突破
改革开放之后,档案事业逐步恢复并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全国各地档案工
作者掀起学习和研究的热潮,国家档案局和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举办各类档案
业务讲座、培训班,提高档案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与专业能力。1979 年,曾三、张中、
裴桐、吴宝康、韩毓虎等 21 位档案界人士发起筹备档案学术研究团体——中国
档案学会,各省(市)也陆续成立具有地域工作特色的地方性档案学会,促进了
档案学术交流和研究的发展,推动了档案管理理论的创新。1980 年 2 月,中共
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明确档案工作
是一项重要的专门事业,为今后开展档案工作、发展档案事业提供准则和指导。
1980 年 5 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第 21 次会议作出“开放历史档案”的决定,为档
案开放利用工作指明了方向,极大地促进了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1980 年 7 月,
全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议召开,《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在会上通过并报国
务院批准后颁布执行,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科技档案工作的开展,使科技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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