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0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P. 270

256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之直观阐释。
                 进一步地,我们在上一章所详尽论述的“共产态”之群体自发地形成“公

            有制”形态之机制可全面地加强和巩固如上“‘共产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
            根本利益之代表”之直观图景。
                 特别地,我们考虑在社会化生产组织中,其“社会等级”或“社会地位”

            显著的不同、亦即其“等级”显著的不同之“共产态”之“恒久能力”之合
            作性之发挥。在此种活动或过程中,鉴于其“社会等级”或“社会地位”显

            著的相对更高、亦即其“等级”显著的相对更高之“共产态”相对于其“社
            会等级”或“社会地位”显著的相对更低、亦即其“等级”显著的相对更低
            之“共产态”具有显著更多或更强 --- 或者精确地说,总强度显著更强之“恒

            久能力”,前者将在此种活动或过程中相对地起到主导之作用或至少相对于
            后者起到显著更加重要之作用。但是,如上一章所论的,此两者只能以高度

            之共享之形式对待此种活动或过程之所产物或劳动成果 --- 亦即前者之上
            述相对之主导性或至少相对更高之重要性将无法体现在此社会化生产组织对

            此种活动或过程之所产物或劳动成果之分配中。故而笔者看来作为前者之上
            述相对之主导性或至少相对更高之重要性之自然之体现和伴随 --- 在此两

            者依他们对此种活动或过程之所产物或劳动成果之高度之共享而在彼此间之
            联系中引入显著或突出之泛化性联系或泛化性联系成分之同时,后者会产生
            对前者之显著之某种“依附”倾向 --- 亦即在由此两者所构成之社会组织中,

            前者之个体主体性会显著的相对变强且会以显著的相对更高之程度代表此组
            织之社会性主体性,而后者之个体主体性会显著的相对变弱且会以显著的相

            对更低之程度代表此组织之社会性主体性。
                 与此小节前文所述之效应或效果类似的,上述效应或效果会在上述两者

            之“社会等级”或“社会地位”之差距、亦即上述两者之“等级”之差距越
            发“悬殊”之情形下越发强烈 --- 特别地,上述前者之个体主体性将以越

            高之程度代表由上述两者所构成之社会组织之社会性主体性。同时,显而易
            见地,上述图景可被自然地延伸和拓展到同时涉及其“社会等级”或“社会
            地位”可能显著的不同、亦即其“等级”可能显著的不同之三方或三方以上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