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科技创新肩负应对气候变化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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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气候变化与“双碳”生态理念
> 京都议定书评述》,苏耀光的《中国气候变化应对立法研究》,都论述了国际
适应制度的相关问题。迄今为止,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相关论文很多,但缺乏从
法律制度层面研究气候变化问题,更缺乏从国内立法的角度研究气候变化问题。
关于应对气候变化法方面的文章,有的局限在气候变化国际条约的完善和发展方
面,有的偏离气候变化的法律应对,讨论气候资源的利用方式,缺乏如何应对气
候变化的研究,这些论文大多是关注于气候变化立法完善的实证研究,进而缺乏
对气候变化法理论的基础性探讨。
与气候变化制度研究、减排制度研究相比,关于适应制度问题的专门探讨仍
然非常少,一些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等对适应制度在其立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
初步建立起“适应制度”理论,为各国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适应制度研究提供了理
论与实践的有益指导。而国内对于适应制度问题的研究进展又相对滞后于国际学
术前沿,缺乏适应制度的体系构建,缺少气候变化基础理论的研究,不利于将实
证研究落到实处。
四、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现状
(一)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取得的进展
“十二五”以来,我国各类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基本形成
了政府主导、各类研究机构、企业、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国际社会
积极支持和响应的能力建设工作格局,针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媒体、学
校及公众,各类活动得到有序开展。随着能力建设工作的持续推进,有力促进了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为:
各部门的业务能力得到普遍提升。从 2012 年开始,国家发改委气候司 ( 现
转隶至生态环境部 ) 先后组织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等机构开展了东北、华北、西北、
华中、华南、西南、华东等几大片区发展改革系统能力培训,并组织开展了省级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碳市场建设等专题培训,保障了各地区清单编制和碳交易试
点工作的平稳推进。上海、北京等城市在全国开展了适应气候变化专题培训,提
高了城市在应对气候变化极端事件等不利影响方面的综合能力。科技部、中国气
象局、原国家林业局等部门也分别在各自系统内开展与应对气候变化有关的科技、
防灾减灾、林业碳汇等主题的培训和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政府
各部门对于气候变化知识的专业化水平和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决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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