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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现代煤化工产业低碳发展研究



               相对丰富、配套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十二五”时期新开工建设的煤制天然气、
               煤间接液化、煤制烯烃项目能源转化效率预期分别达到 56%、42%、40% 以上。
               2014 年 1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14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按照最严

               格的能效和环保标准,积极稳妥推进煤制天然气、煤制油产业化示范,鼓励煤炭
               分质利用,促进自主技术研发应用和装备国产化。同年 5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能
               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指出要发挥煤制油产品超低硫优势,推进
               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山西长治等煤液化项目;在坚持最严格的环保标准

               和水资源有保障的前提下,推进煤制天然气示范工程建设。同年 7 月,国家能源
               局发布“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再度明确禁
               止的建设规模,提出不宜过热发展,指出煤制油 ( 气 ) 处于产业化示范阶段、要
               适度发展。同年 11 月,国务院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

               要求在重点地区稳妥推进煤制油、煤制天然气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升级示范工程,
               掌握核心技术,严格控制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形成适度规模的煤基燃料替
               代能力。2015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
               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将煤制烯烃项目委托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规定新建

               煤经甲醇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指标要求:单系列甲醇制烯烃装置年产能在 50 万
               t 及以上,整体能效高于 44%,吨烯烃耗标煤低于 4t,吨标煤转化耗新鲜水低于
               3t,废水实现“近零排放”,固体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同年 12 月,环境保
               护部发布《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要求现代煤化工项目

               优先布局在水资源丰富,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并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已无环境
               容量的地区必须先腾出环境容量,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缺水地区严格控制
               新建项目。
                   “十二五”期间,在煤间接液化、煤制甲醇转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天

               然气等方面形成了可观的现代煤化工产业规模,并开始打造宁夏宁东煤化工基地、
               内蒙古鄂尔多斯煤化工园区、陕西榆林煤化工园区等现代煤化工园区和基地,现
               代煤化工行业雏形已基本形成。一批现代煤化工工业化示范项目相继建成投运,
               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

                   (五)“十三五”期间,转入企业化运营,继续升级示范
                   “十三五”期间(2016—2020 年),国家有关政策明确煤炭深加工定位为国
               家能源战略技术储备和产能储备示范工程,指出“十三五”继续处于升级示范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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