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1 - 林业规划与生态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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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林草资源保护与利用




              控制。因自然灾害、征占用林地等临时增加采伐限额的从省预留限额中解决。国
              有林草企事业单位采伐林木,必须提交有乙级以上资质的林草调查规划单位编制
              的采伐作业设计。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要对采伐作业设计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凭批准的采伐作业设计核发采伐许可证。对农村集体及个人采伐林木的县级林草

              主管部门要在实地核实采伐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出材量、采
              伐方式和更新措施后,核发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的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体或设立
              公示牌的形式,对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不得少
              于 7 天。要强化木材流通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严格执行木材经营加工审批

              制度,加强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非法木材进入流通领域。各级林草主
              管部门要对采伐作业实施全程监督检查,对乱砍滥伐和超限额采伐的要依法严肃
              处理。
                  第三,实行林草分类经营,严格保护天然林资源对林草资源实行分区施策,

              分类经营,不断提高林地生产力水平,实现林草资源可持续经营的重要措施。一
              要严管天然林。严禁对天然林进行商品性采伐。确因林区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需
              要采伐天然林的要经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林草主管部门批准,实施低
              强度抚育采伐或择伐。因自然灾害、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和林草可持续经营、保

              护等特殊需要确需采伐天然林的须经市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省政府报国
              家林草局批准方可占用人工林采伐限额。二要管活人工林。要放宽人工林采伐政
              策,对人工林的采伐利用要在采伐限额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保证农村集体个人和
              非公有制林草单位人工林采伐限额,刺激非公有制林草发展,调动社会各界造林

              营林的积极性。三要管好公益林。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特别是对已纳入国家财政
              补偿范围的生态公益林的采伐审批管理。生态公益林只准进行抚育或更新性质的
              采伐,且其采伐限额不得跨年度结转使用,并要执行其更新采伐年龄比同树种商
              品林采伐年龄至少大一个龄级的规定。四要放开商品林。商品林由所有者自主经

              营,一般人工林采伐限额有结余的经市林草主管部门认定后报省林草主管部门同
              意可以结转到下一个年度使用;非林地上营造的人工商品林,要优先保证经营者
              的年林草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
                  第四,进一步加强林地林权管理,全力提升林地管理水平,严格林地管理,

              依法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建立各类建设工程
              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评审制度和林草主管部门预审制度。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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