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农业经济的组织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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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系的相对富裕的农户,利用自身优势追逐利益最大化,导致农村有限的金融资源
被少数精英占有的“精英俘获”现象依旧突出。部分统计数据和实证研究已揭示
出小农户面临金融抑制的现象,尤其在政银保贷款和城乡自主创业贷款中表现明
显。造成了“精英俘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农村社会阶层不断分化、
乡村良性治理生态受到破坏导致金融信息传递失真;另一方面,精英农户的金融
素养水平相对较高,金融机构在与其实际交易过程中,能够节约交易成本,因而
精英农户更容易俘获他们所偏好的各类金融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
同发展面临挑战。
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间纵向增信机制缺位
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的路径来看,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
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主要纽带。农业供应链金融属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重
要组成部分,虽促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多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的
建立,带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共赢;但必须注意的是,小农户更多依
托的是农业担保公司担保、农户联保等增信机制,小农户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提供的信用担保来获取供应链金融服务还不具普遍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
的增信效应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并未完全
建立。正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纵向增信机制的缺位,造成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目标函数不同,背离了二者协同发展的路径。
(三)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具体措施
1. 明确金融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
户协同发展,应当聚焦农村产业发展。一是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
精准金融服务。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有
效途径,在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的同时,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定期更新
发布认定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主体名录,与金融机构共享名录信息,提高金融服
务的精准度、覆盖面和便利性。二是依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拓宽多元农业信贷担
保渠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牵头,小农户跟进的新型一体化
农业经营组织联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重要载体。发挥农业
企业在联合体中的“链主”作用,建立农业经营主体间的增信机制,为联合体内
信用情况较好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农户提供贷款担保。三是加大对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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