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1 - 农业经济的组织和发展
P. 171

第六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收有关规定落实优惠政策。落实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
              增值税政策和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加强宣传培训、纳税服务、申报征
              收、后续管理等工作,提升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质量和效果。
                  3. 构建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鼓励农民开展技能评价、学历教育。深入推行科技特
              派员制度,要充分利用农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积极引导和发展农民专业技术人
              才,加强和改进农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模式。支持大学生、中专毕业生、退
              役军人、科技骨干等回乡创业、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广校新型经

              营主体培训主体力量作用,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实施、系统管理、项目指导等工
              作,协助做好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利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实训基地、
              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种植、养殖、加工、加工等专
              业人才培养,搭建一个基本的培训平台。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

              构发挥科技优势,进行技术培训及辅导。引导以市场为导向的教育和训练组织发
              展,以政府购买的形式,积极参加培训,并对培养对象的训练行为进行规范。严
              格落实行政主管第一课制度,组建“处长讲师团”,构建乡村振兴政策法规宣讲
              直通平台。

                  4. 精准落实培训服务
                  强化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积极争取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在资金、
              项目、技术等给予倾斜,促进新型经营主体更好发展。引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
              产业联盟等,促进新的经营主体实现抱团、协同和互补。对优秀的学员、教师、

              机构和优秀的教学材料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并对其进行了持续的评选和推荐,深
              入开展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继续组织新型经营主体职称评审,培育新型经营主
              体带头人,引导学优争先,实现由“干得好”向“带得好”提升,营造良好社会
              氛围。
















                                                                                     163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