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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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




              的带领下对农村现有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并不断挖掘农村的潜在资源,进一步为
              农村产业化、规模化以及科技化发展奠定基础。从农村集体土地角度来讲,组织
              作为所有者,拥有土地资源的经营权以及管理权,在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可
              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此外,在农业科技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过

              程中,组织发挥着核心引领作用,通过组织对资源进行整合能够促进一、二、三
              产业高度融合,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
                  2. 组织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载体
                  20 世纪 50 年代土地改革全面进行,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组织。随着《关于

              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的颁布,组织逐步完成了“三级所有”生产经营模
              式的转变。组织的发展是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根本,实行的是自我管理、自主生
              产经营以及成员自愿加入的策略。强有力的组织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
              抓手,国内的华西村、南街村、大寨村等,这些农村经济之所以保持着良好的态

              势,根本原因是由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在引领。根据《农业法》的第十条规定来看,
              明确指出:组织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并根据法律法规就农村集体资产以及
              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与管理,同时,要为组织成员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技术服务
              以及生产服务等。由此可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组织的法定职责。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的职能与定位
                  1. 职能重构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及农村基层治理体系需要
              进一步完善,建设组织将能够促进完善,也意味着组织需要明确当前的主要职能,

              需要充分满足双层经营体制以及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完善的需求,并推动农业现代
              化、规模化以及科技化逐步发展。职能明确、体系完善的组织与发达的农村经济
              呈正比例关系,因此按照《农业法》以及结合实际情况对组织的职能进行概述:
              第一,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产以及其他资产进行经营与管理;第二,对各级

              政府拨发的资金、社会组织与个人等所捐赠的资金与资产进行管理;第三,对土
              地流转、土地承包等与集体资产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积极办理;第四,
              结合组织成员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提供相关服务,例如,信息服务、技术服务
              以及生产服务等。从《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来看,组织具有特别的法人地位,

              所以在完善组织制度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需要发挥其法人作用。随着乡村振兴战
              略的逐步推进,组织需要对职能进行重构,第一,组织对现有的职能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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