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农业生产与管理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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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保障制度研究







                   第九章  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保障制度研究



                            第一节  农作物新品种推广的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及区别分析

                  (一)品种

                  品种指一个种内具有共同来源和特有一致性状的一群家养动物或栽培植物,
              其遗传性稳定,且有较高的经济价值。畜禽品种须有相当数量的个体和品系组成,
              以保证在品种内能够选优繁衍,而不致被迫近交。品种按培育程度一般分为两类:
              一是原始品种。又称地方品种,或土种。是在粗放条件下经长期选育而成,高度

              适应当地生态条件,但生产力一般较差,如蒙古羊、小粒红玉米等。二是育成品
              种,或称培育品种。是在集约条件下通过水平较高的育种措施培育而成,生产效
              益好,但要求较高的饲养、栽培条件,如大白猪、矮脚南特水稻等。此外,在家
              畜中还有所谓过渡品种,即介于以上两者之间的中间类型品种。

                  (二)植物新品种的概念
                  在中国植物新品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植物新品种;二是林业新品种。主要
              是由于中国对二者的管理是由不同的主体进行的,分别由农业农村部和林业局进
              行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是中国农业知识产权的一种,它是植物新品种审批机关

              根据品种权申请人的请求,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并加以开发的野生植物
              的新品种,依据品种权的授权条件和程序,决定对该品种是否授予植物新品种权。
                  (三)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在国外成为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指品种所有人通过向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审批机关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审查,
              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品种授予新品种的专有权利。植物新品种权就是法律赋予
              育种者对其培育的植物新品种所享有的权利,植物新品种权的客体就是植物新品
              种。植物品种权是一种农业知识产权,与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相

              比,有很多相似之处,都属于人类的智力成果或者与智力成果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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