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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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城市环卫设施规划建设
(二)城市规划的原则
1. 城市规划应当遵循自然
城市在规划的时候,一定要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体量,城市的体量是长度、
宽度和高度的三维空间。如果在规划人口不到 20 万的小城市的时候,在城市规
划建设用地指标的影响下,城市规划的面积必然不能太大。因此,不应当规划一
些大型的商贸和商厦等,一定要遵循城市自身的发展特点,遵循城市美学,尊重
自然环境,彰显城市规划形式与功能的统一。此外,除了城市体量之外,在城市
规划中还应当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城市中的历史文化,对于城市当中一些古代的
建筑、河流以及大树等要妥善保护,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的个性,丰富城市的内涵。
因为每一个城市的地理位置都是不同的,在气候上也存在差异。因此,在城市规
划的过程中,一定要顺应当地的地势特点,将城市的美与当地的环境相融合,实
现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
2. 遵循“道主景从”的规划原则
城市主干道主要的作用是交通,不管是生活性质还是交通性质的城市主干道
都不能改变城市主干道的性质。当前,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比较时兴景观风光大道,
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道主景从”的城市规划原则。部分城市的城市主干道规
划上还是侧重于营造城市景观,绿地占据的比例过高。甚至个别城市规划的绿地
比重达到 50%,这无疑是混淆了城市主干道规划与城市绿色规划,使得城市规划
中“道主景从”的原则被本末倒置。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城市主干道的交通作用
应当突出出来,针对当地的特点,采用因地制宜的原则辅助景观规划。不能单纯
地追求景观大道的美丽,做好人车分流与快车道与慢车道的分离。
3. 城市规划应当注重保护环境
在城市规划过程当中,缺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当前城市自然地理时空失去
平衡的一个主要因素。为了改善这种问题,城市规划中一定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
保护与规划建设。通过制定科学的规划目标,提出城市环境规划治理的相关措施,
明确城市规划的湿地系统以及历史文化功能区和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地区,严格控
制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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