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水资源利用与水务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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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研究
村供水等职能统一到一个部门负责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建议整合现有农村
改厕、农村环境整治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新增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
开展农村环境监测执法机构和队伍调研,研究出台加强农村环境监测执法机构和
队伍的意见。
5. 完善长效机制
制定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各方职责、资金渠道、
监管制度、奖惩机制等。借鉴浙江模式,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
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
一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通过站长制、村民监理、村民监督
等方式,增强村民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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