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结构装备施工技术分析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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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钢结构焊接工艺




                防范误差风险。
                    2. 否决权制度和技术手段防范项目检验不通过的风险
                    为了降低检查结果不通过的可能性,钢结构工程项目部应当设立质量检查把控部
                门,具备质量是否通过的决定权,即质量否决权。该权是指质量在企业或者职员的劳
                动成果评估和他们的利益如何分配机制中有决定权。同时,该权体现了“全面质量管理”

                的宗旨,落实了“质量第一”的方针。
                    首先,质量否决权要求先从领导层面明晰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项目经理人首当
                其冲为质量管理的首要责任人,其具有的权利包括禁止违章施工,规范一切施工技术、

                施工标准和施工人员行为准则。当存在严重的违规情况时,可以严令停止工程调整工
                况。可以追究责任源头,可以签发与质量问题相关的通知单,可以要求修改罚款?如
                果质量问题没有马上更正或者存在资料不齐全、不真实、不能满足规定的问题时,可
                以不在月报工作量报告上签字通过该项目。

                    其次,对质量否决的内容进行认真严谨的研究和改善,以增加质量否决的可行性
                和有效性。同时,为达到项目升级和质量管理达标验收规范进一步完善的双重目标,
                需要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奖惩机制,这

                样可以形成评估标准、质量检查和质量考察三个方面闭环的、有效的、紧密的管理,
                当然这必须靠整个施工队和各个岗位职工配合与支持。
                    最后,使用健全的各项检测手段与技术也极为重要。我们必须在确保质量检测数
                据的权威性及准确性基础上,质量否决权才能根据真实有效的质量检测数据,有的放
                矢地使用与之相关的权利。各个施工部门在输入、搜集和归类质量保证技术资料和质

                量管理资料时尽量确保准确无误。必须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在全部分项工程结束后,
                保证资料齐全和装订成册。当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存在不合格产品时,比如钢柱、钢
                梁等材料,必须撤回修理,等到产品合格后才能够安装,项目部对外协要求指定专业

                人士检查和监督现场的工况,以保护加强半成品和成品的完成效果。同时,需要全面
                测算外协钢柱钢梁等大型部件,数据控制在规定的数值之内,焊接前一定要向项目部
                说明,获得许可后再开始焊接,这样可以提高焊接质量和减少返修次数。钢结构工程
                必须达到从开工至竣工,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通病和质量事故的预期目标。

                    3. 建立完善的定期检查维护机制
                    基于钢结构建筑本身存在不可逆转的腐蚀特性,钢结构建筑在建成使用后应每隔
                一定年限做可靠性鉴定。钢结构工程建成使用后,应该建立完善的定期检查维护机制,
                在平时做好防护工作(比如严禁出入人员在钢结构表层刻划等)的同时,定期对外露

                的钢结构构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构件表面出现大面积锈斑,面漆脱落(包括起皮、
                起鼓)现象后,及时有效实施除锈重新涂漆等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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