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城市规划与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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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居住区规划设计







                              第六章  居住区规划设计




                          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的任务与编制内容


                 在城市生活中,居住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受到社会的、自然的、经济的和文

             化的综合因素所制约。一个城市的生活居住状况,往往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
             社会体制、文明程度和物质生活的水平。居住区规划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之一,同时也是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

                 居住区规划的任务就是经济合理地创造一个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
             的,方便、卫生、安宁和优美的环境。在居住区内,除了布置住宅外,还须布置
             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和公共活动场地、道路广场和市政

             工程设施等。居住区内也可考虑设置少量的无污染、无骚扰性的工业。
                 居住区的规划必须考虑一定时期内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文化、经济生
             活水平,生活需要与习俗、物质技术条件以及气候、地形和现状等条件。

                 居住区规划分为新建居住区规划和旧居住区改建规划,新建规划和改建规划
             在内容上有所不同。旧居住区的改建必须在对现状进行较为详细调查的基础上,
             根据改建的需要和可能来进行规划而对新居住区则无此必要。
                 居住区的规划必须依据国家规定的规划指标进行。其内容包括:

                 ①选择、确定用地的位置、范围(包括改建、拆迁范围)。
                 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确定规模,即确定居住区的
             人口数量和用地面积(或根据改建地区的用地大小来决定人口的数量)。

                 ③根据当地的气候、用地现状条件,确定新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形式。
                 ④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的该地区容积率、层数等要求拟定建筑层数、建
             筑面积、数量,设计或选择住宅类型及居住环境空间的布置方式。

                 ⑤拟定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允许设置的生产性建筑)的内容、规模、建筑和
             用地面积以及分布、布置方式。
                 ⑥拟定道路结构,确定居住区内各级道路的宽度及断面尺寸、坐标、标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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