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城市规划与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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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城市规划与道路交通
               rban Planning and Road Traffic


            等各种活动,因此也需要有与生活服务相配套的设施支持。因受公用设施合理
            服务半径、城市街道间距以及居民行政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居住区的合理
            规模一般为:人口 3 万 ~5 万(不少于 3 万)人,户数 10000~15000 户,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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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100hm 。此外,自然地形条件、现状条件及用地特点等因素对居住区的规模
            也有一定的影响。
                居住区用地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居住区在城市中的位置、地理情况及周
            边环境、路网结构、城市公共设施的分布、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

            内在联系,以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有利于城市的良性发展。
                此外,居住区用地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①居住用地规划要作为城市土地利用的结构的组成部分,协调与整合城市总
            体的功能、空间与环境关系,在规模、标准、分布与组织结构等方面,确定规划

            的结构与形态。
                城市土地资源要求各种功能用地相互协调,依据城市人口规模、企业规模及
            其发展变化趋势,协调市政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
            商业用地、办公用地以及公用事业和公共建筑用地的比例关系,利用各种用地类

            型间存在相互促进关系,也存在相互制约关系的基本原理,使城市土地资源利用
            呈现有机的统一。
                土地资源最终是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载体,因而城市土地资源利用必须
            以城市中人的需求为依据,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为本体现在除了考虑人的

            基本生活、学习和工作的需求外,还要考虑人的心理需求、精神需求和社会交往
            需求。这一原则的实践体现在城市土地利用上要适度集约使用,以减缓城市中居
            民的心理压力。过度集约利用土地会使整个城市成为“水泥森林”,居民长期生
            活于其中,会承受极大的精神压力。相应地,土地资源配置中要充分考虑城市各

            类人群的文化生活需求,提供较为充足的娱乐、休息空间和生活空间。
                ②居住用地的规划组织要尊重地方文化脉络及居住方式,体现生活的秩序与
            效能,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住宅建设,其

            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保护规划的指导;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
            须依法予以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和构筑物,不得
            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避免由于施工对场地造成永久性破坏,保护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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