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水污染防治及环境监测问题探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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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资源保护
所处的位置,可划分为河流水资源保护、海洋水资源保护、湖泊水库水资源保护
等。在一般意义上,水资源保护的广义与狭义的概念,其内涵应是相同的,区别
在于它的外延有扩展与收缩。例如,有些人把广义的水资源保护理解为包括水量、
水质的保护,而狭义的理解是只包括水量、水质的一个方面。在广义上,人们把
水资源保护理解为既要保护其经济功能又要保护其生态功能,而把狭义上的水资
源保护理解为只对其经济功能进行保护。
事实上,在立法上,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定解释,与该法所规定的水资源概
念有着直接的联系,例如,中国《水法》所规定的水资源,既不包含海水,也不
包含地下水;《水法》所规定的水资源保护,只包含了地表水和地下水,并未包
含海水。而中国的《水污染防治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对水环境质量的保护。
二、水资源保护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纵观中国的水资源状况,不难发现,由于人们对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以
及对水资源的保护不够重视,造成了今天的水资源问题。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
促使人们对水资源的保护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也使得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从
一开始的重视,到逐渐落实,直至现在已经成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不可或缺的一
部分。
可以说,中国水利保护规划工作始于新中国建立之初,但目前仍处在摸索阶
段。到了 20 世纪 70 年代,中国已经将水资源保护规划纳入了流域规划中,并在
此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修改。从 1983 年起,各流域主管机关与各地区的
水利、环境等部门合作,对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辽河、海河、珠江七大
河流,分别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到 1988 年年底,七大河流相
继编制完毕。在这一次的规划中,不仅实现了水体功能区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的划分,而且还与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的长期供需平衡规划等相互配合,还
制定了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水污染的预防、控制、控制等方面的具体措
施,以及实施管理的方法。这项计划是中国从 20 世纪 70 年代初开始实施的最大、
最系统的一次计划,是对传统河流和河流流域计划的一次新的探索。
在水利建设中,水利建设的内涵也在不断地向纵深发展。国内外的大专院校
和科研、设计单位也对水资源保护进行了综合性的研究,并获得了一定的研究结
果,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内容和方法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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