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破产企业股东在破产程序中的责任及权利概论
P. 6

业破产法》第 126、127 条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或者参照民事诉讼法第 111

             条的规定,依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债务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不配合清算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
             入境管理法》第 12 条的规定,对其作出不准出境的决定,以确保破产程序
             顺利进行。

                  通常在公司能够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解散之后由其自行清算,在其
             不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申请法院组织强制清算。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或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不抵债时,则应进入破产程序,启动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程序中债权人的利益平衡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确保所有债权人得到
             最大限度地公平清偿,破产清算程序中司法权力介入相对更深。《企业破产
             法》还规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如破产案件受理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
             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企业破产法》上还设立了撤销权制度
             和无效行为制度,将破产程序的效力溯及至程序开始前,而公司解散清算或

             者强制清算在程序开始后并不会产生上述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后果,因此应
             当严格区分破产清算制度和解散清算制度的适用。
                  本书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破产与破产法,介绍了破产制度的起源与发

             展、公司法的发展、《企业破产法》的原则、《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与完善;第二章为破产程序的启动,介绍了破产申
             请、破产受理;第三章为破产企业股东在破产程序中的责任及权利,介绍了
             破产企业股东在破产程序中的责任承担、破产企业股东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
             保护;第四章为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制度完善,介绍了管理人法律地位与特征、

             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制度的现状、破产管理人职责制度改革经验、管理人监督
             体系的完善;第五章为破产清算的相关问题,介绍了破产清算的法律风险控
             制、破产清算的财务优化、破产清算中股东责任问题及解决完善;第六章为

             破产重整,介绍了破产重整制度功能和价值理念、控股股东在破产重整中的
             作用、破产重整中股东权益。
                  限于作者水平,书中难免存在不妥及疏漏之处,敬请读者指正批评。


                                                                                                                        编  者

                                                                                                                    2023 年 3 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