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 - 佛学常识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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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比丘、比丘尼等。


               4、持戒

                    持戒就是守法,世出世间一切事物,无论大小,都有它的法

               则,一定要循著法则,才能够做得圆满。故戒亦称为解脱,如好好
               持戒亦能解脱。戒律在三藏中占很重要的地位,佛的生活记录就是
               戒律。在行为上以戒律为标准,在思想上以经论为标准。戒律的基

               本精神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由初学佛到等觉菩萨都要守

               戒,“戒学”是三学的第一课。

               【参考资料】草系比丘


                    严持戒律比丘的代称。《涅槃经》二十六曰:“宁舍身命,不
               毁禁戒,如草系比丘。”佛经载:“佛在室罗伐城,时诸比丘,在

               跋蹉国,游行人间,为贼所执。贼相告曰:仁等今可净诸苾刍。是
               时贼中,有一先是比丘相近住人,告诸伴曰:何劳杀此,应以连根

               茅草,可急缚之,令其饥渴、自饿而死。时彼群贼,即以茅草,缚
               诸比丘,弃之而去。时跋蹉国王名乌陀延,为猎所出,遇到其所,

               告从臣曰:此是鹿熊耶?走骑观察,乃见比丘。问言:仁是何类?
               比丘答曰:是出家者。于何类中?是释迦子。何为住此?答:我被

               贼缚。以何物缚?曰生草。王曰:何不拔起?报曰:世尊为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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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学处,若复比丘,坏生草木,得波逸提迦 。王即下乘,自手解
               放,各施三衣。”(《根本说一切有部目得迦》卷六)





               93  波逸提迦,梵语 pa^yattika,为比丘、比丘尼所受持之具足戒之一。又作贝逸提、波罗逸尼柯等。意译堕、
                  令堕、能烧热、应对治、应忏悔。五篇、六聚、七聚之一,乃轻罪之一种,谓所犯若经忏悔则能得灭罪,
                  若不忏悔则堕于恶趣之诸过。有舍堕、单堕二种。须舍财物而忏悔之堕罪,称为舍堕;单对他人忏悔
                  即可得清净之堕罪,称为单堕。依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下,犯此罪者堕于烧煮地狱,故称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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