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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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工程




            工序。
                 2. 监理质量控制的两种检验方法

                 (1)平行检验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工程特点和专业要求,与施工单位同时检测
            核验同一个项目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其限期整改后再报验。

                 (2)见证取样

                 施工单位在负责见证取样监理人员监督下,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完成施工材料、

            试件和试块取样,并作出封志和标识。由见证取样人员签字后送实验室检验。检

            测结果达不到标准的,施工单位要在实验室台账上写明如何处置。实验报告采用
            统一用表、电脑打印、手写签名、加盖“有见证取样”印章,报告单共两份,监

            理单位、施工单位各自留存归档。此种检验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3. 签发指令性文件
                 (1)监理通知单

                 当监理单位发现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或因施工不当造成质量不合格时,应由监

            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用于通知施工单位问题存在的具体部

            位,并且责令施工单位进行限时整改,监理人员对整改完成的施工质量复查后给

            予意见。
                 (2)工程暂停令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两种情况需要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责令

            工程建设停止。一种是应建设单位要求,另一种是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质量事故、
            重大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前要先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如果遇

            到紧急状况先签发后书面报告给建设单位。

                 (3)工程复工令

                 经过返工或加强补固处理后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单位通过检查验收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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