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5 - 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
P. 285
第七章 建筑施工安全
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
际操作培训。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
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于相关专业
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
在地参加培训。
7. 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改变工艺和变换
岗位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 3 种形式。
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通常是指进厂、进车间、进班
组三级,对建设工程来说,具体指企业(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
班组三级。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
和实际操作训练流程,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时的安全教育。企业(或工程项目)在实施新工艺、新
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要按
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员工和有关人员,使其了解新工艺、
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
当组织内部员工发生从一个岗位调到另外一个岗位,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一
工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情况,企业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
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
经常性安全教育。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安全教育同样如此,必
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