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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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理学体系与发展创新
(四)平衡法理论对当代中国法学理论的创新
1. 平衡法理论丰富了法学理论
平衡法理论明确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与权利、权力与权利、权力与权力、
权力与义务、义务与义务之间的平衡关系,直接丰富了当代中国法学理论。其中
平衡权利与义务关系指的是按照公平正义原则对群体和个人权利义务进行重新分
配;平衡权利与权利关系指的是在权利冲突中做好价值取舍工作;平衡权力与权
利关系指的是在权利和权力膨胀过程中协调好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平衡;平衡权
力与权力关系指的是通过科学限权手段处理好放权和限权的关系;平衡权力与义
务关系指的是协调公权力和个人义务平衡;平衡义务与义务关系指的是在履行义
务触犯相关法律时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义务抵触状态的出现。
2. 平衡法理论融入了传统法律文化
平衡法理论在传统法律文化中也有所体现,儒家讲解中庸之道,中庸的本质
就是平衡,平衡各方利益后自然可以保证社会和谐。中国法律中很多涉及情和理,
在自然法无法满足判决情境后会按照情理思想对当事人进行协调,这样才能让法
律判决满足情理。近年来,西方法律文化的入侵导致传统法律文化发生了变化,
中西结合让当代中国法学理论充满了平衡法理论的公平、正义、良心等法律理念。
3. 平衡法理论融入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平衡法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中也有诸多体现,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
定上层社会意识,法应该根据特定时期下物质生产关系的综合进行制定,必须保
证法能够平衡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建国后过渡时期社会主要矛盾是阶级矛盾和道
路矛盾,明确社会主义道路后出现的是落后的农业国与建立工业国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放后主要矛盾转变为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之间
的矛盾,如今社会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
间的矛盾。因此平衡法理论必须结合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分析社会矛盾,论证
解释当代中国法学理论体系和社会矛盾。
(五)平衡法理论对当代中国法学理论的意义
1. 解决社会现实问题
基于平衡法理论发展当代中国法学理论可以解决目前我国社会现实问题,当
前主要社会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
盾,其根本原因为阶级结构断裂,人们阶级上升阶梯受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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