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生态经济背景下农业种植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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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药毒理学研究



               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
               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从广义上讲,农药可以分为化学
               农药和生物农药两大类。化学农药包括有机氯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和菊

               酯类等农药。
                   关于生物农药的范畴,目前国内外尚无准确统一的界定。按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农药登记的观点,生物农药可分为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和PIPs3大类。
               生物化学农药主要是通过无毒机制实现害虫防控的天然物质,如信息素、激素、

               植物调节剂、昆虫生长调节剂等。微生物农药指非化学合成、具有杀虫防病作用
               的微生物制剂,如真菌、细菌、昆虫病毒、原生动物,或经基因改造的微生物。
               PIPs 是指通过向植物中添加遗传物质而使植物产生的杀虫成分。
                   EPA 将作物中转基因来源的具有农药性质的蛋白和其遗传物质,但不是植物

               本身,列入农药范畴,要求作为农药进行登记,即 PIPs。但因转基因物质与宿主
               植物本身不可分离,所以有的地方也称表达转基因农药的植物为 PIPs,即植物
               农药。


                   二、农药环境毒理学的发展

                   我国是人口大国,耕地面积广阔,因此实现农药与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迫在
               眉睫。自从 20 世纪中期 DDT、六六六等化学农药逐渐开始在我国使用,这些有
               机合成农药因杀灭性强、持效性长,很快得到了广泛推广。据统计,80 年代中

               期以前,六六六的产量长期占我国农药产量的 60% 以上。农药环境毒理学是研
               究农药的环境行为、生态效应、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的学科分支,是环境科学与
               农药科学的组成部分。1978 年,国家环保部成立了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专门研究农药与环境问题。中国工程院蔡道基院士是该学科的奠基人。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他潜心研究各类农药的降解与残留情况,揭示出有机胂、有机氯
               农药在生物体、土壤中的富集规律,制定了各项章程规则,确保了我国农药使用
               与登记的安全性。
                   农药环境毒理学的第一个阶段研究了农药环境安全评价技术,这是国家最开

               始研究的重要农药影响范畴。在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初,666、DDT 等农药的研
               究是南京环保所团队在农药环境影响方面的重点工作,蔡道基等人的研究起了积
               极作用,他在 1981 年制定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我国于 1983 年禁止了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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