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9 - 万物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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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与人类相关的模式
论(决定论的委婉版本)也符合人类经验,所以自由意志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拉普拉斯妖精是决定论在物理学上的强有力科学证据,拉普拉斯认为宇宙现在的状态
是过去状态的果以及未来状态的因,如果存在一个“智者”确切地知道现在的状态,
他就可以准确地推算未来的状态,人们戏称这个智者为“拉普拉斯妖精”。
在掷骰子游戏中,上帝将“自由”赋予押宝的每一注,但大量赌局汇成的总过
程,其平均点数就是 3.5。由于掷骰子游戏不是一个物理过程,所以我们不但能感觉到
平均点数的确定性,也能感觉到博弈事件的不确定性。与掷骰子游戏一样,对任何过
程来说,其特性的稳定与渐变,即所谓的确定性,我们很容易感觉到,但我们感觉不
到组成过程的每一个微观事件的不确定性,这是“拉普拉斯妖精”作祟的原因。
自由意志(Free Will)并无一个为各方所认可的定义,日常人们所讲的“自由意
志”不同于司法界和心理学界所理解的“自由意志”,连哲学领域对自由意志的定义
也不统一,对于决定论与自由意志是否相容的问题,历史上哲学家们展开过激烈争
执,争论的焦点是自由意志到底是不是自由的?如果承认还有点自由的话,那么到底
有多大自由?按此分为三个流派:
①强硬的决定论者。属不相容论派,相信决定论,排斥自由意志,代表人物是霍
尔巴哈男爵。
②自由意志论者。属不相容论派,否定决定论,主张自由意志,代表人物是利
德、殷瓦根和凯恩。
③相容论者。也有哲学家主张决定论与自由意志是可以相容的,代表人物是霍
布斯。
除了上述三个流派,按霍布斯的说法“自由意志”这个词组是矛盾修辞的“荒谬
的语言”,因为自由作为一种力量是由意志所定义的,所以意志不是一种可以成为自
由或不自由的东西。约翰·洛克在它的“人类悟性论”中说,若将意志形容为“自
由”,那就是犯了“范畴谬误”。
通常主张唯有当一个人的行动是那个人自己想做,而且可以假定依那个人的决定
不同可以有其他的做法,那人的行动才算是自由的。如果这样定义的话,休谟认为,
“这个假设上的自由,除了被铁链锁住的囚犯外,全世界每个人都被允许拥有”。
相容论者常指向自由意志明显被剥夺的情况,如强暴、谋杀、偷窃诸,如此类。这
些案例的重点不在于过去决定未来,而在于攻击者蔑视受害者对自己行为的意愿和偏
好,攻击者“强迫”受害者,然后依照相容论者的说法,就是这个在蔑视自由意志。因
此他们主张决定论存在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各人的选择是他们各自的意愿和偏好的结
果,而且没有被某些外界(甚至内在)的力量蔑视。要成为一个相容论者,一个人不需
要承认任何特定的自由意志概念,只要否定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相冲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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