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生态文化视野下山东地区传统民居保护与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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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传统居民研究理论概述
(五)保护资金缺乏
一方面,地方财政对传统村落保护投入不足。各级财政用于文化遗产保护
的资金主要集中在城市文化遗产,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投资较少,导致许多传统
民居缺乏保护资金,无法得到保护和修缮。近年来,虽然地方政府对历史文化遗
产保护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专项资金逐年增加,但对于量大面广的传统村落
来说仍是杯水车薪。另一方面,传统民居建筑数量多、规模大,维修费用高,
在现行体制下,地方政府和开发公司投资和维护的热情普遍不高。许多传统民
居建筑修缮成本远远高于新建建筑,而现行政策规定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不能补
贴私有房屋,致使当地传统民居不能及时得到修复和保护,只能“任其毁损”
(周乾松,2015)。
(六)文化基因的传承
如何在妥善、有序地保护传统村落的同时发挥其作为文化基因的传承作用,
是传统村落问题中关注度最高的话题。传统村落的文化基因主要通过两种形式显
现:一种是现实存在的实体物质,通常所说的饮食文化、居住文化和生产文化都
属于物质文化范围,这种物质实体的形式一般通过材料呈现、传承加以传播;
另一种是虚体形式,即当今流行的非物质文化基因,又被称为“活态文化”,如
信仰文化、语言文化、制度文化等,这种文化基因通常以精神状态的形式或通过
口头讲述和亲身体验等方式来表现和传承。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过程中,如果一
味追求商业化建设,不考虑传统村落的核心价值,本来就脆弱的传统村落文化就
极易被“洗心革面”。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还需考虑文化基因的延续问
题,否则传统村落的真实性和完整的格局风貌将难以维护。
二、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举措
(一)转变观念
其一,要认识到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意义。传统村落是承载和体现中华民
族传统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乡村浓缩的历史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一旦消亡,乡村
文化和农耕文明的根基也就丧失殆尽。
其二,要认识到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紧迫性。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传统村
落不仅遭受了战争和自然灾害的破坏,还面临着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冲击,几
千年来承载中华文明的传统村落的衰落和消亡不断加速。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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