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生态文化视野下山东地区传统民居保护与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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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传统居民研究理论概述
借鉴城市文化和外来文化的优秀成果,在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改造
和发展,不断赋予时代以象征意义和丰富的表现形式,切实保护优秀农业文化遗
产,促进合理、适度地利用优秀农业,建立历史文化遗产和农业建设文化保护,
保护文化古迹和历史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落、传统建筑和农业。机械灌溉的
遗产。“利用闲置的农村住宅发展对老年人的接待和照顾……保护和保护农村景
观,举办农村建筑示范,培养著名的农村传统主人。利用农业绿化活动,彻底保
护古树名木。继续推动建设适合生活和工作的美丽村庄。”
综上所述,党和国家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战略逐年深化,政策、目标和
措施逐步完善。如果我们诚实守信,取得长期成功,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将成
为统筹城乡发展模式的典范。
第四节 传统民居保护和再利用的模式
“农业建设热”的兴起,给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面临
着新的挑战。如何解决现代与传统之间的矛盾,如何响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如何保护和合理利用传统住房成为研究的中心。由于不同地区的传统民居具有不
同的特点,其保护和再利用的方法也不同,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展,应根据
不同地区传统民居的特点和当地条件制定保护措施。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保护
和再利用的方式代表了传达传统住房价值的一种方式,并提供了传达传统住房价
值的有效方式。本模块试图总结各种常见的保护和使用方式,总结不同保护模式
下住宅价格的传导特征。
一、传统民居的保护模式
(一)原地保护模式
保护的方法是保护一些重要的历史民居和名人故居,这些名人故居因其历史
价值而具有明显的环境特征。这种类型的传统民居通常受到国家法律和文化遗产
法规的保护,并被归类为地方保护类别,如山西省的庭院、安徽省宿州市的吊花
楼,由于其艺术或文化价值,它们适用于地面的初始保护。根据国家制定的历史
文化遗产法律法规,接受保护方式的传统民居建筑可以在财力、真实性以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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