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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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Legal Theory and Practice
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
即学术被日益引向个人兴趣和理想化,从而在自娱自乐之中早把生养自己的社会
抛到了九霄云外,使得刑法理论所影响的刑法变得越来越精巧的同时,也使得人
们越来越感受到其封闭与自我循环、妄自尊大。这导致理论研究往往停留于低水
平重复,而刑法学的热点如同过眼云烟,只有观点的泛滥而没有理论的沉淀,现
行理论不是在满足现实需要和实现社会稳定最大化上下功夫,故其显得过于简单、
幼稚。最终,刑法学理论与社会的关联度日益减弱,被社会的接受度也越来越低。
须知,法治不是学术精英在象牙塔里的自娱自乐,不是法学论著堆砌起来的封闭
城池,而是一场全民的实践。既然理论的宿命和使命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
去”,那么在与中国特色刑法学知识体系的关系中,中国当下刑事法治实践应如
何定位呢 ?
有学者指出,对刑法问题的研究,应当在正视“现实语境”的前提之下展开。
不然,对刑法问题的探讨,不仅会进一步加深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而且理论
本身也容易蜕变为学者之间的“概念游戏”。因此,“我发现式”的现实描述和“我
认为式”的价值评价都不可或缺。一味地无视现实,过分紧缩学术概念,导致既
有的理论框架根本无法对普遍存在的现实给出有效的解释与回应。在与中国特色
刑法学知识体系的关系中,中国当下刑事法治实践可被视为一种“现实语境”,
而此“现实语境”即中国特色刑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平台”的被忽视,正如当下
法学研究中问题意识的缺失,与我国法学研究及法治进路的双重转型相关,也与
研究者的知识结构及其对待法治现实的态度密切相关。
将中国当下刑事法治实践视为中国特色刑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平台”,有
着这样的意味 : 必须是在响应中国当下刑事法治实践的前提下中国特色刑法学知
识体系的建构才实际可能。易言之,刑法学知识体系的“中国特色”在其建构“平
台”上应当体现出“当下中国性”。这里的“响应”有两层含义 : 一是中国刑法
学要适时针对中国当下刑事法治实践中的新问题延伸理论触须,以拓展中国刑法
学,此可谓中国刑法学契合中国刑事法治实践 ; 二是中国刑法学要适时针对中国
当下刑事法治实践中的新问题校正理论视野,以重整中国刑法学,此可谓中国刑
法学接受中国刑事法治的校验。中国刑法学应与中国当下的刑事法治实践保持“信
息对称”。而正是当下刑事法治实践信息的“中国特色”,赋予了中国刑法学知
识信息的“中国特色”。有学者指出,包容性的中国刑法学派将是对西方刑法学
理论的极大超越,表现在用中国文化改造和探索刑法问题,密切关注中国司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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