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
P. 78

Research on Legal Theory and Practice
             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


             法律途径进行诉讼,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伤害。一方面,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
             法律法规的健全,民事诉讼范围越来越广,这有可能造成一些矛盾问题的诉讼,
             很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这显然对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存在障碍。也因此,

             需要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要有相应的保护机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
             面,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原告以及第三方都应该享有权益的保护,如果出现了
             一方权益受到了损失,那么法院依据法律法规,保护受到损失的一方,这在一定
             程度上保障了受害者的权益。这也是当今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也说明了法律

             诉讼不仅保护的是原告的权益,还对被告、第三方的权益都有保护。这种制度方
             式,是体现法律公平公正原则的必要手段。
                 (二)当事人诉讼过程中权益保护的现状

                  民事诉讼法经多次修改后,其指导思想有了非常大的变化,这直接影响到了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具体实施。原来的民事诉讼是以“国家本位”为指
             导思想,法官是诉讼的主体,当事人则是诉讼的客体。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两个
             弊端。一是法律的公平公正性更多地依赖于法官的判定,而法院原本就属于暴力
             机关,因此,这样一种诉讼格局必然容易无法给予民众和外界信赖的感受。二是

             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法官作为诉讼的主体,选择询问的问题和对象则完全由法
             官决定,当事人作为客体只有被动陈诉的权利。这对于保护当事人权益是不利的。
             但随着民事诉讼法的变化,新的指导思想中,重点摒弃了“国家本位”的指导思

             想,明确了当事人作为诉讼的主体,享有选择调解、诉讼的权利,享有申请启动
             鉴定程序的权利,这种方式,让民事诉讼真正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而非有选择
             性保护。这也是在新的时代发展过程中,对于人性的充分尊重,和法治社会越加
             健全的结果。
                 (三)民事诉讼中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措施

                  1. 降低当事人诉讼门槛,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小额诉讼制度的设立。对于一些民事诉讼案件中,牵扯费用额度不大或问题
             较小的情况,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适用简易程序,这项制度的建立虽然只是一个

             很小的措施,但其意义却是重大的。由于社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无数的矛盾产生,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要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这些矛盾,必须健全法律并鼓励诉讼的
             途径解决矛盾。因此,这项小措施,不仅代表着节约诉讼当事人双方的诉讼资金,
             更是降低了诉讼门槛,符合支持法律解决一切矛盾的指导思想。



             64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