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财务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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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金融
Accounting and Finance
务,除了日常代理以外,代理成员单位的保险业务是挖掘企业集团金融资源,创
造额外利润的有效途径之一。中国财务公司集中集团内部的保险业务,实行统一
管理,从而形成强大的优势。通过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收取保险代理业务费用,可
以大大增加财务公司的收入。
财务公司要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必须取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发的《保险兼业代
理业务许可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合格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还必须得到
成员单位的支持和授权。
目前,已有部分财务公司开展了保险代理业务,但其业务范围较小。财务公
司在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同时,应该获得尽可能多的授权,如集
团管理紧密企业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意外伤害险、机动车
辆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在此基础上与多家保险公
司签订《保险兼业代理合同》,确保保险代理业务的范围和代理手续费率。
财务公司与成员单位在办理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工作各有侧重。财务公司
具体办理投保、保费收取及缴纳、理赔、续保等事项,洽谈、审查保险合同,收
取代理手续费,进行会计核算、并向监管部门呈送报表。成员单位是投保主体,
按投保要求向财务公司报送年度投保计划,缴纳保费,提供相关保险材料,签订
保险合同。财务公司在建办理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规
范业务操作流程,完善信息系统,培训业务人员,加强内部控制,注重防范风
险,合规合法经营,促进保险代理业务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风险管理,完善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功能
财务公司由于金融功能不足和服务范围的狭窄,自身还不能通过自己的努
力,有效地应对各种经营风险。
随着财务公司金融业务与金融服务的社会化,通过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办理
买方信贷,开展产品融资租赁,代理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的销售
等,其潜在的经营风险,已经逐渐由企业集团内部发展到集团外部,同时,与金
融企业的金融市场交易往来的增加,也有可能使这种潜在的经营风险,逐步扩大
到整个外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
新《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的监管,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监管要求,突出了
企业集团及股东单位,对于在财务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的时候,负责防范和化解财
务公司风险的责任。财务公司要根据集团发展的客观需要,在利用传统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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