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水利工程绿色生态设计理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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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生态水利工程下的河道规划设计
第三章 生态水利工程下的河道规划设计
第一节 河道的相关概述
一、河流与城乡河道的概念
(一)河流
河流指陆地河经常或间歇地沿着狭长凹地流动的水流。河流一般是从高处的
源头,沿地势往下流,直到流入湖泊或海洋而结束。河流是大自然上水循环的主
要路径,是泥沙、无机盐、化学物质进入湖泊、海洋的通道。除了河源、河口的
河流外,可以根据水文和地形特征把河流分为上、中、下游三部分。
(二)城乡河道
1.河道
河道划分为五个等级,即一级河道、二级河道、三级河道、四级河道、五级
河道。
根据河道等级划分办法,一、二级河道大多是跨越两省或数省的大江大河,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这类河道要由水利部认
定;三级河道大部分影响一省或邻近省份,其重要程度略逊于一、二级河道,但
对地区性国民经济也具有相当的影响,为了使省际标准掌握大体一致,并便于跨
省河道的定级,这类河道应由水利部委托所在流域机构会同所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协商,报水利部认定;四、五级河道则由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认定。河道等级可以分期分批认定,其等
级也可因情况变化而升降,变更程序则同认定程序。考虑到在等级划分中不可能
规定得很全面,特殊情况可由水利部直接指定河道的等级。跨国或国际边界河道
的管理涉及国家间的双边或多边关系,不能完全沿用国内办法,可暂不分级。
2.城市河道
“城市河道”是指发源于城区或流经城市区域内的河流或河段,也包括一些
由人工开挖,但经多年演化已具有自然河流特征的运河、渠系。城市河道是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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