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书法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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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The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 of Calligraphy Art

            现实表现。
                在书法审美的“多元一综合范式”中,对书法接受的“多元”形态的肯定,
            实际上也是对传统书法审美“经典一人文范式”在接受中的一元论的否定。在传

            统的“经典一人文范式”中,书法审美趣味表现为以士大夫阶层为代表的统治阶
            级的文化霸权。文人士大夫阶层的书法接受和判断在社会弥散中成为书法审美上
            的唯一合法解释。
                传统书法审美的“经典一人文范式”中,书法作品的接受在文人士大夫的把

            持下将自己的审美品位构建成唯一的合法解释。“经典一人文范式”中的书法接
            受无疑暗含着统治阶级在文化上的权威。就像约翰·伯格所说:“艺术品也隐含
            暗示着一种文化权威,一种尊贵乃至智慧的形式,凌驾于任何粗俗的物质利益之
            上。”而在“多元一综合范式”中,我们承认书法接受差异性的存在和合理性,

            从更本质上讲是承认社会每一个阶层的审美趣味的合法性。于是,这一对书法审
            美在不同公众群体中的多元审美判断也就不仅仅是一个审美问题,也在很大程度
            上涉及政治问题。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的重要区别之一,便在于公民群体不再像
            古代社会那样依附于国家的统治阶级。中国目前的中产阶级和普通民众相较于古

            代社会而言,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对于政府或官僚机构的依附关系。在古代
            社会中,农民毫无疑问与地主存在着密切的依附关系,而朝廷则可以被看作中国
            最大的“地主”,小到家庭,大到国家,普通民众始终处于权力的高度依附关系
            之下。而在现代社会中,政治依附关系和经济依附关系已经大大削弱,普通民众

            享受着前所未有的自由。而在文化和思想上的表现更为突出,人们的思想更少地
            受到控制,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空间。而互联网在文化自由层面更是有着巨
            大的推动作用。
                毫无疑问,社会公众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层面获得更大程度的自由。在这

            样的社会基础上,具有更大自由度的审美领域,书法接受也能够在政府主导的空
            间之外获得生存空间。“现代主义”书法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在社会空间多维度
            的挤压下,这一书法创作群体仍旧能够在社会中获得拥护者,并有着充分的生存
            空间。同时,书法接受的审美趣味又在书法界中形成了复杂的交互关系。个人的

            书法审美趣味投射到社会之中,又在艺术家的集中表现中增强。“现代书法”
            是对社会的一个特定接受群体的回应,又在书法家的创作中将这种反叛性的集体
            感受加以提炼,以当代艺术的独特表现手段呈现出来,又回到社会公众中引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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