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旅游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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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与发展模式


                 二、国内外乡村旅游经营模式及案例

                 (一)政府主导发展驱动模式
                 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给予乡村旅游开发积极的引导和支持,进行

             规划、管理和监督。
                 如罗马尼亚政府确定乡村旅游的发展目标后开始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投资,
             并对参与乡村旅游的农户给予税收优惠,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韩国政府对乡村旅游供给主体的支持和管理力度较大,对旅游农园的发展规
             模、发展方向作出严格的限定,对于发展较好的农园给予大额低息贷款和宽松的
             还贷环境。政府作为公共景观的提供者、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者和管理者形象出
             现。政府没有真正介入到旅游产业的经营过程,也没有参与收益分配,主要目的

             是通过旅游发展找到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带动农民收入增长。
                 法国政府大力扶持乡村旅游的发展,政府向从事乡村旅游的农户们发放信贷
             支持,启动繁荣小城镇计划,以公共财政来支持“农村家庭旅游服务计划”。鼓

             励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组织或中介机构,并实施免税政策。法国颁布了《乡村旅游
             发展质量规范法》,对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总结,推出系列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
             并设立了旅游检查制度,赋予游客评价权,现已形成成熟的模式。
                 (二)“政府 + 公司”发展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和旅游公司紧密联结,但政府与公司的关系比较特殊。
             政府将属于自己的权利进行转让,同时对受让者保留监管权。如黄山模式是典型
             的“政府 + 公司”模式,旅游景点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析,政府出让旅游景点
             的使用权,保留所有权,在形式上做到了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府监管。这种经

             营模式给当地政府带来了效益,也解决一部分农村人口就业问题。又如为了支持
             乡村旅游发展,英国政府向开发景点的私人项目提供资金,对一些以农业为基础
             的景点开发给予财政支持,同时向发展旅游使经营多样化的农场主提供资助,向
             改善乡村地区旅游设施的项目提供资助,这些政策对于推进英国乡村旅游的全面

             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个体农户经营模式
                 这是最简单的一种模式,主要以农民为经营主体,农民通过对自己经营的农

             牧果场进行改造和建设,使之成为一个旅游景点或景区,使其能完成旅游接待和
             服务工作。通常呈现规模小、功能单一、产品初级等特点。通过个体农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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