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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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现住人口、户主姓名、院落整体保存状况评价,以及能够反映院落整体外观风貌、入
               口处的照片等;第二,建筑基本信息,包括院落内每栋建筑的编号、照片、年代、结
               构、功能、质量、风貌、色彩、材料、保护与整治模式等。
                   (五)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1. 古树名木的保护
                   古树是名村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要对古树名木进行严格的保护。历史文化名镇
               名村重点保护的百年古树须设置核心保护区。对名镇名村内 20 年以上的树木一律禁
               止砍伐,对 50 年以上的古树要一律挂牌保护,并设文字说明。重要的古树要专门设

               立护栏,禁止攀爬和折枝,更不允许砍伐,并随时监控病虫害的侵蚀情况。建立管养
               责任制和监督机制,一旦有虫害,要及时治疗和处理。
                   2. 索桥的保护
                   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铁索桥进行保护,对索桥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加固,保证游

               客及居民出行的安全。
                   3. 古道、古巷的保护
                   具体保护措施为严格保护并沿用村内石巷这一传统路面形式和巷道格局,及时清

               理沿街的垃圾、粪便等污物。古道古巷的材料要使用传统的石板材料,核心保护区内
               的路面材料禁止使用石板以外的其他材料。对于部分因房屋损坏的,或破坏程度较大
               的街边地段,或街角场地,改建成小型休息广场并配以石桌、石凳等小型休憩设施,
               为村民、游客提供便利,配置乡土树种和花卉,营造独具山乡风情的绿化环境,从而
               达到良好的视觉效果。

                   4. 耕地林地的保护
                   对村民日常生产方式的农田进行整体保护,居民建房以及其他设施的建设不准随
               意占用农田。对农田周边碎石垒筑已损坏的部分,要进行维护加固,保持农田的完整

               和层次感,以充分体现山地村庄的传统农耕特色文化。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 保护原则
                   对村镇非物质文化的保护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的原则,要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
               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

               到肯定确认、尊重和弘扬。
                   抓紧整理、研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摸底,运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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