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研究
P. 113
第四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对生产负荷有规定的按标准执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对在规定的试生产
期,生产负荷无法在短期内调整达到 75% 以上的,应分阶段开展验收检查或监测。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分期委托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对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进行验收监测。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程序
1. 建设单位自查及资料准备
建设单位应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开展自查,并准备以下验收
技术资料:
(1)相关技术 / 审批文件
验收监测委托申请函(建设单位红头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申请项目竣工
环保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主管(省、自治区、直辖市)
环保厅(局)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预审意见;主管工业部门(公
司)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预审意见或函(如有);地方环境
保护局提出的执行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文件或函;原环境保护部对提请
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意见的复函;工程《初步设计》(环
保篇);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及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试生产审批文件。
(2)各类图件
工程平面布置图(标明建设项目布局、主要污染源位置、厂界环境及敏感点
分布情况等)。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废水流向及处理工艺流程图。
要求:工程平面布置图提供简易示意图;废水流向图按废水类别以简图形式
分类说明其来源、处理方式、排向等。
(3)主要环境保护设施资料
以表格形式列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成情况(包括环评要求、初设要求、实
际建成运行情况及变更情况)。
以表格形式说明各类环保设施具体建设情况。
废气:烟囱数量、各烟囱高度、出入口直径、主要污染物。
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处理措施、污水流向等。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来源、数量、运输方式、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涉
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