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研究
P. 110

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研究

            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

            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作出审查决定。对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及其
            他环境保护措施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同意试生产申请;对环境保护设施或其他
            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建成或落实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出决定
            的,视为同意。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

            试生产。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
            之日起 3 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对试生产 3 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
            当在试生产的 3 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
            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核设施建设项目试生
            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二)竣工验收分类管理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实施分类管理。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材料: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
            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
            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承担该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98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