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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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环境监测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的 15dB。
(2)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
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工业企业若位于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指
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时,由当地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参照 GB 3096—2008 和 GB/T 15190—1994 的规定确定厂界外区域
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并执行相应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第二节 常规水环境监测
一、水环境监测概况
(一)水环境监测的分类
水环境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还可以分为淡水和海水,或者河流、湖
泊(水库)和海洋。雨水作为降水一般在大气环境中进行研究和分析。
(二)发展历程
1. 地表水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到 80 年代初期是中国环境监测的起步阶段。随着社会经
济发展,企业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逐渐受到重视,为满足城市
管理的需求,在部分城市陆续开始组建环境监测站。在建站初期主要针对企业的
“三废”排放开展监测工作,开始进行水五项(Hg、Cd、As、Cr、Pb)的分析测试。
所以,水的监测是从监测污水中的重金属开始的。
随着中国的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1988 年原国家环保局在“关于发布《国家
环境监测网络方案》的通知”(环监〔1988〕235 号)中首次确定了由 108 个监
测站组成的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承担全国主要河流共 353 个断面和 26 座
重点湖库的监测任务。受当时经济、能力条件的限制,国家网断面仅以沿江沿河
主要城市为中心,设置了对照、控制及消减 3 种断面。地表水的监测项目主要有
十几项,监测频次按丰枯平 3 个水期,每个水期监测 2 次。
1992 年,根据《全国环境监测“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环监〔1992〕42 号)
中有关调整、完善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的要求,对国控水质网点位进行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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