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9 -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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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项目技术多主体协同发展

             与非正式)等问题的决策。同时系统集成商负责协调网络中的组织工作,通过控

             制网络成员的活动(如设计、生产和研发)来保证网络输出的一致性。综上,系
             统集成商在创新过程中扮演着网络构建和网络协调两种角色。
                 工程项目技术创新活动主要发生在项目前期决策、设计、施工三个阶段。项
             目不同阶段的创新主体有所不同,不同主体在不同阶段发挥作用的重要程度也不

             相同。在项目的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充当创新的核心
             主体,则总建筑师或工程师和总承包商一同担任系统集成者的角色。致使工程项

             目具有两个独立的系统集成者,分散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在工程项目设计阶
             段,由设计单位制定实现技术目标的创新设计方案,明确技术创新内容和技术指
             标。这一阶段由设计单位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攻关,确保设计方案与技术创新目标
             一致,同时,根据项目需求的变更调整技术创新内容。这种做法既整合了资源,

             又减少了主体之间的冲突。在施工阶段,由总承包商整合各方技术,将技术创新
             相关工作纳入总承包范畴。创新主体之间具有层次性和转换式,设计单位和施工
             单位既独立工作,又相互协同。从整体上看,彼此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是在

             具体的工程阶段又呈现出紧密的关联。
                 2. 创新主体关系的复杂性
                 工程项目技术创新多主体系统是由系统集成商、协作商(分包商、供应商、
             科研机构)、政府、用户构成的相互协调和互动的创新网络。可以将网络中的创

             新主体分为三个类别:系统集成商、合作主体和一般供应商。不同类别的主体在
             网络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并存在明显的界限,主体的连接媒介也有所不同。在
             整个网络系统中任何一个主体或子系统的改变都会影响到整个系统。工程项目技

             术创新多主体系统由多个相互联系的子系统组合而成,子系统具有多样性和相互
             关联的复杂性。其表现出的整体网络性能不能等同于单个子系统的简单加和。
                 在工程项目技术创新多主体系统中,协作商是系统集成商的支持主体,二者
             在资源与技术能力上形成互补。从对技术创新的贡献来看,协作商也具备某项核

             心技术能力,但其所拥有的技术能力受到某些因素的限制与系统集成商还是存在
             很大的差距,不能作为指导整个系统的能力,只能与系统集成商形成技术互补。

             在工程项目环境中,扮演协作商角色的是指专业分包商、供应商和科研单位,他
             们与总承包商之间存在资源或能力互补的链接关系。总承包商为了更好地发挥自
             身优势需要分包商、供应商以及科研机构提供资源及技术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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